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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假最新规定时间(现有的婚假、产假、陪产假、育儿假规定如何?)

时间:2024-08-10 13:45:09


近些年,出生率降低、生育成本高、女性生育意愿低等话题的热度不断攀升,在今年的两会中,全国政协委员甘华田也提出:“建议”延长女性带薪“育产假”达两年,从而提高生育意愿。可以看出,婚假、产假、陪产假、育儿假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,关乎民生,也关乎经济发展。目前,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关于婚假、产假、陪产假、育儿假是怎么规定的呢?无论您是男性还是女性,或者是否有生育意愿,都可以了解一下这些规定,以备不时之需。


一、关于婚假

从全国性的法律法规来看,《国家劳动总局、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》规定,职工本人结婚,可以根据具体情况,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,酌情给予一至3天的婚假。

对于各个地方的婚假而言,如果有规定,则按照地方规定的标准执行,没有规定的,则按照国家规定的三天婚假标准执行。具体来看:

(一) 北京:10天

《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(2021修正)》规定,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,增加假期7日。即北京的婚假天数为:国家规定的3天+增加7天=10天。在北京工作的劳动者依法可享有10天婚假。

(二) 上海:10天

《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(2021修正)》规定,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,增加婚假7天。即上海的婚假天数为:国家规定的3天+增加7天=10天。在上海工作的劳动者依法可享有10天婚假。

并且,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<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>的通知(2022)》规定,增加的婚假,遇法定节假日顺延。

(三) 天津:10天

《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(2021修正)》规定,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,享受婚假10日。即,在天津工作的劳动者依法可享有10天婚假。

并且,根据《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婚假生育假(产假)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等假期休假实施办法的通知》规定,婚假为工作日,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。

另外,再婚者与初婚者享受一样的婚假待遇。

二、关于产假

从全国性的法律法规来看,根据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;难产的,增加产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15天产假;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。

对于各个地方的产假而言,如果有规定,则按照地方规定的标准执行,没有规定的,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。具体来看:

(一) 北京:158天(包含60天延长生育假)

《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(2021修正)》规定,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享受延长生育假60日。即在北京工作的女职工可以享受的产假天数为:98天+60天=158天。

(二) 上海:158天(包含60天生育假)

《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(2021修正)》规定,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,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60天。即在上海工作的女职工可以享受的产假天数为:98天+60天=158天。

并且,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<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>的通知(2022)》规定,增加的60天生育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。

(三) 天津:158天(包含60天生育假)

《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(2021修正)》规定,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(产假)的基础上增加生育假(产假)六十日。即在天津工作的女职工可以享受的产假天数为:98天+60天=158天。

另,若女职工在正常产假期间内,提供“难产证明或剖宫产证明”,则在上述158天的产假基础上,还可享受15天的难产假,即173天。

三、关于陪产假

(一) 北京:15天

《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(2021修正)》规定,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男方享受陪产假15日。

(二) 上海:10天

《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(2021修正)》规定,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,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。并且,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<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>的通知(2022)》规定,配偶陪产假,遇法定节假日顺延。

(三) 天津:15天

《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(2021修正)》规定,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。

四、育儿假

(一)北京:3周岁以下,每人5天/年,合计不超过10天/年

《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(2021修正)》规定,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在子女满三周岁前,每人每年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;每年按照子女满周岁计算。并且,夫妻双方享受的育儿假合计不超过10个工作日。。

(二)上海:3周岁以下,每人5天/年

《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(2021修正)》规定,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,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,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5天。

(三)天津:3周岁以下,每人10天/年

《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(2021修正)》规定,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,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日的育儿假。